《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家庭教育从私事提升为国家事务。这部法律共分为六章五十五条,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社会在家庭教育方面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划分和规定。该法规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又一部重要的教育领域法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集中体现了“指引”和“赋能”这两个关键词。
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具体实施环节以及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等问题,各方代表委员纷纷发声表达关切。
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中华职教社常务副主任胡卫委员提出,当前亟需加强政策引导和行政监管,以抑制家庭教育培训市场的混乱行为,并突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胡卫委员同时强调,应加强对家长的法律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让家庭教育指导的责任回归到家庭和家长身上。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呼唤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建立。这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建立起紧密合作的教育体系。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重要环境,承担着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重要责任。学校作为教育的重要场所,应加强与家庭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社会也应积极参与,提供支持和资源,为家庭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政府应起到引导和监管的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监督。学校应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的家长参与机制,共同制定教育目标和方案,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家庭则要主动参与孩子的教育,关注他们的学习和成长情况,提供温暖和支持。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组织家庭教育培训、提供专业指导和资源等方式,为家庭教育提供帮助和支持。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呼唤着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只有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共同合作,才能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更全面的成长支持。这也是实现优质教育的重要一步,为培养有道德素养、创造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新一代做出贡献。